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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普通招考秋季博士生复试规程

  • 存济医学院
  • 日期:2016-03-10
  • 4181

 

    根据教育部及国科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存济医学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次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复试规程,具体内容如下:

一、复试时间2016321日上午08:00

二、复试地点:中国科学院微生物所A423会议室

三、复试考生需提交的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

2、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交验原件(应届生入学时提交);

    3、应届毕业生要求递交研究生证复印件,交验原件;

    4、加盖公章的硕士成绩单及硕士学位论文摘要;

    5、英语水平证书、专业技能等级证书、获奖证书等复印件;

    6、研究成果及其他材料(发表论文、科研成果、获奖情况等证明材料)。

四、体检:

    1、体检地点:中关村医院体检中心。

    2、时间:2016322日上午800

    3、费用: 200元(自理)。

    4、务必空腹参加体检。

    参加体检的考生携带身份证准时到中关村医院体检中心集合。

五、复试考核形式和内容:

    复试专家组对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面试,主要考察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质和综合能力。

    面试内容:

    1、专业知识:根据专业培养要求和考生具体情况,测试考生掌握专业知识及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的了解程度等。

    2、外语能力:主要测试考生运用英语口头表达的能力,以考生自述、英文对话方式进行。

    3、综合素质:主要包括专业思想、治学态度、培养潜力、创新意识及心理素质等方面的内容。

六、复试成绩计算:

    以复试工作组成员独立评分的平均值为复试成绩;复试成绩采用百分制60分及格;复试成绩的权重为50%。

七、录取:

    1、对参加复试的考生,按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总成绩(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的50%),确定拟录取名单。

    2存济医学院复试工作组审核拟录取名单,报国科大招生办公室。

    3、有以下之一者,不得录取:

   1)没有按规定参加复试者;

   2)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分); 

   3)体检不合格者;

   4)未进行政审或政审未通过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