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务委员会由院长、党总支书记、副院长和院长助理组成。院长为院务委员会召集人,主管全面工作。院务委员会向理事会与学校负责。首届院务委员会成员如下:
院长:高福(院士)
党总支书记:张一峰
常务副院长:胡宝洋
院长助理:吴亮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