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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院大学医学院2017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 刘亚娟
  • 日期:2016-09-13
  • 4449

    一、报考条件  

  (一)报考医学院普通招考的博士学位研究生,需满足下列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 考生的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得国家承认的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2)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应届硕士毕业生(能在博士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硕士学位同等学力人员。其中硕士学位同等学力人员是指:  

  获得国家承认的学士学位满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达到与硕士学位同等学力;  

  国家承认学历的硕士研究生结业生(报名时已取得结业证书);  

  报名时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但尚未取得硕士学位的人员。  

  4.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医学院规定的体检要求。  

  5. 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6. 境外留学人员应获得硕士学位,并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进行硕士学位认证后方可报考。  

  (二)同等学力人员报考,除符合上述有关要求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已取得报考专业6门以上硕士研究生主干课程的合格成绩(由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成绩通知单);  

  2.已在公开出版的核心学术期刊发表过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学术论文2(第一作者);或获得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为主要完成人);或主持过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  

  (三)全日制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博士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必须取得硕士学位后方可报考。  

  (四)医学院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该专项计划实行与普通招考生统一考试、单独划线录取、定向少数民族地区培养的政策,主要面向少数民族考生。报考该专项计划的考生,除了需具备上述第(一)款中各项条件外,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发展服务。  

  2. 考生原籍在西部12省、自治区、直辖市,海南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4省民族自治地方和边境县市,湖南湘西自治州、张家界(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湖北恩施自治州等地区,或者是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民族院校、高校少数民族预科培养基地和民族硕士基础培训基地等学校和培训机构的教师和管理人员。  

  3. 经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民族教育处审核同意报考。  

  4. 保证毕业后按定向协议到定向单位或地区就业。  

  5.我校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不得以硕博连读方式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含普通博士计划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但在征得定向单位所在省市教育主管部门书面同意后可以在毕业时作为应届硕士毕业生参加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招考,经初试和复试考核合格拟录取后须重新签订三方协议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博士毕业后须按协议规定回定向省份就业。  

(五)在学的硕博连读生转博,可申请在春季和秋季阶段转博。具体办法另行通知。

(六)在高校取得学术型推荐免试外推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按直接攻博方式录取为博士研究生(简称为直博生)。已被确定录取的直博生,必须参加全国推荐免试研究生网上报名。  

  (七)下列情况的考生报考时须征得定向培养单位的同意:  

  1. 现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生。  

  2.原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硕士生,现正在履行合同服务期的在职人员考生。  

  3. 拟报考定向培养的考生。  

  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或委培、定向及服务合同单位产生的纠纷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八)医学院招收的博士研究生全部为国家计划内全日制脱产学习博士生。  

  (九)现役军人考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报考手续。  

  (十)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医学院招生办公室对考生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查后,向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在复试阶段将对报考资格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报名时间、方式及报名手续  

  考生在报考前可与学院的导师取得联系。所有考生必须参加中国科学院大学网上报名。  

  1. 网上报名时间:  

  春季入学博士生网报时间:2016926-1020日。本次只有硕博连读转博考核,没有普通招考。  

  秋季入学博士生网报时间:20161212-2017112日。本次网报包括硕博连读转博考生和普通招考考生(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  

  2. 网上报名方式:  

  请考生登陆中国科学院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admission.ucas.ac.cn),点击博士报名,根据自己的情况分别选择普通招考硕转博两种类别之一进入相应的报名系统中,进行考生注册。其中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在普通招考类别中报名,进入系统后在考试方式栏中选择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应届生应按普通招考类别报考。网上报名时请务必仔细阅读系统中的网报公告,凡未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 网上报名成功后,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向医学院招生办公室提交下列书面材料:  

  (1)网上报名系统生成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打印件(需签署本人姓名)。 

  (2)两名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专家推荐书(下载地址:学院网页/招生就业/博士招生/考生下载)。  

  (3)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学校公章)。

  (4)非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提交最后学历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5)应届毕业硕士生须提交硕士学生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必须在入学前补交)。  

  (6)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7)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除了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由原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民族教育处(未设民族教育处的由高等教育处等相关处室)审核盖章的《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空表可从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信息网资料下载区下载)。  

  (8)境外留学人员报名时应提交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境外留学人员学位认证复印件。 

  (9)以下考生报名时需提交定向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函(需加盖定向培养单位的公章):现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生;原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硕士生,现正在履行合同服务期的在职人员考生;拟报考定向培养的考生。  

  (9)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除了提交上述材料外,还应按本简章第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中要求提交的有关材料。  

  注意:以上材料将作为考试资格审查和录取环节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请各位考生务必于2017113日之前邮寄(以寄出日的邮戳为准)或送交至医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寄单位:中国科学院大学医学院  

  邮寄地址:北京市怀柔区怀北镇380号  

  邮政编码:101408

  联人:刘亚娟  

  联系电话:010-69672488  

  特别提醒:  

  请随时关注国家教育部和中国科学院大学关于博士研究生报名的通知;医学院博士招生报名起止时间与国科大要求同步。  

  请注意查收准考证的领取及有关考试的通知。网上填报的本人通讯地址和联络方式必须准确无误,否则将自己承担不能及时取到准考证等一系列通知的后果。  

  三、普通招考考试科目及考试方式  

  普通招考考试分初试、复试两个阶段。  

  1. 初试:  

  秋季入学招生考试时间:外国语:2017311日上午8:30-11:30;政治理论:2017312日下午2:00-5:00;专业课考试时间原则上安排在311日下午和12日上午,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考生应按照准考证规定的日期、地点到北京参加初试。  

  初试考试科目为政治理论课(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和应届硕士毕业生可以免试)、外国语和两门专业课。政治理论和英语由中国科学院大学统一命题,专业课考试科目由医学院组织命题。各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满分值均为100分。  

  2. 复试:  

  复试时间、地点及方式将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查询医学院网页通知。  

  同等学力人员在复试阶段必须加试所报考专业的两门硕士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闭卷笔试,每门加试科目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两年学制或两年半学制的全日制应届硕士研究生,将加大复试考核力度,复试阶段将增加一门专业课考试。  

  四、体格检查  

  体检由医学院在复试阶段统一组织。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要求进行。新生入学后需进行体检复查  

  五、录取和入学注册  

  1. 医学院根据下达的招生计划、初复试成绩,结合考生思想品德,学习成绩、心理素质、身体健康情况等综合素质,择优录取。初试成绩达不到规定分数线或复试不及格考生,不予录取。政审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也不予录取。

  2. 录取类别为定向的考生,在录取前须签署三方定向培养协议。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全部属于定向培养。  

  3. 被录取的考生应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注册。新生报到后三个月内将进行入学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录取标准者,将取消入学资格。  

  4. 被录取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在入学报到时出具硕士学位证书原件。未获得硕士学位者或不能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原件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5.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录取为直博生的,应在入学报到时出具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原件。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或学士学位者,或者不能提供本科毕业证书或学士学位证书原件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七、收取学费及待遇  

  中国科学院大学2017年度博士研究生招生将继续按照国家规定进行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改革,对新入学的所有博士研究生全面收取学费,同时将完善研究生奖助政策体系,提高优秀在学研究生的奖助力度。  

  国家计划内全日制学术型博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10000/生,按学年收取。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的收费标准同上。  

  硕博连读转博考生经考核录取为博士入学时,按博士身份缴纳学费。  

  直博生入学时即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缴纳学费并享受相关待遇。

  八、学习年限  

  中国科学院大学招收的博士学位研究生实行学分制和弹性学制。  

  1. 博士生基本学制一般为3年,最长修读年限(含休学)不得超过6年;  

  2. 通过硕博连读方式招收的博士生,包括硕士阶段在内修读年限一般为5年,最长修读年限(含休学)不得超过8年;  

  3. 通过直接攻博方式招收的博士生,基本学制一般为5年,最长修读年限(含休学)不得超过8年。  

  九、违纪处罚  

  对于考生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他违反招生规定的行为,按教育部制定的《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十、就业  

  非定向博士生毕业后在国家的就业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就业;定向培养的博士生毕业时按定向协议到定向单位就业。

  十一、其他  

  本简章如有与国家和中国科学院大学新出台的招生政策不符的,以新政策为准。  

联系人:刘亚娟

电话:010-69672488

邮箱:liuyajuan@ucas.ac.cn

通讯地址:北京市怀柔区怀北镇380号中国科学院大学医学院

邮编:101408